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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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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譚鉆石區,crazy star 夜店內,重金屬音樂《 what_pink》勁爆起伏,震耳欲聾。

閃爍不止的彩虹霓燈,反射在金色玻璃墻壁上,把整個夜店光怪陸離。圓形跳舞臺上,舞女們踩著音樂節奏,妖嬈的身姿更加大放異彩。

吧臺前,調酒師可可頭戴鹿角發卡,穿著黑白女仆短裙裝。

轉動著靈活的手腕,將調酒搖壺,花樣的拋向空中,360度大旋轉後,又平穩的落在手心,再將碎冰加調好的雞尾酒,倒入廣口雞尾酒杯中。

加之翠綠的薄荷葉點綴,一杯冰藍的瑪格麗特雞尾酒調節完。

調完酒後,可可嘆了口氣,點了一支煙,只覺得腦袋上頂著個大問號。

為什麽加入FBI,第一次人生大行動,就會被派來夜店,來盯小醜這個超級恐懼分子?

說到這個任務十分艱巨,責任重大,國家丟失了一顆小型,核能量反應堆微型炸|彈,Dc eleventh 。

據華盛頓總局調查,最後這顆恐怖炸|彈的賣家是joker。所以本年度第一批培訓合格的她很榮幸的被派到哥譚市,偽裝成調酒師,來找炸|彈線索。

全美國,誰不知道joker?一個典型的反社會情緒不穩定的瘋子,一個玩笑的時間,就會把哥譚炸飛。

這次行動組一共十人,他們有意閃躲,有的蹲在車裏喝咖啡,有的埋伏在對面的商店,即使小醜沒出現,他們仍舊是十分警惕,亦是有些忌憚。

至今死於小醜之手的FBI一共55人,誰也不想成為第56個,所以推了她這個新人上前當炮灰用。

據州局長說,幹完這一次任務,她就可以回新澤西裏了,還能升職加薪分房子,提高探員福利待遇,想想為了這些,還是忍了吧。

這時戴頭上的鹿角發拉耳麥處,發出了電流聲,是她的搭檔的聲音,“Coco 目標還沒出現嗎over”?

可可瞅了一下舞池前的座位前,那個穿著風衣,帶著帽子的奇葩,“哥們,要不我們倆換一換,貓三天了,joker還沒出現。

還有……老哥,你是不是神探夏洛克看多了,你這身打扮,在夜店看著有很奇怪,像個捉老婆出軌的癟三”~

sam聲音有些緊張顫抖, “ 穿這一身讓我有安全感,畢竟小醜真的挺恐怖的,聽說上一個想接近joker的探員,脖子上的皮都被小醜咬走一塊,over”!

可可紅唇叼著細長的檸檬味女士香煙,吐了一口煙霧,“記得買單,不要老是我請,不然我連牙膏都買不起了,我還得寄錢給鄉下的奶奶呢”~

sam有些晦澀,“還是你請吧,我……沒帶錢在身上”

“那就把你抵押在這做舞男,over”!

可可怒關耳麥,胡亂甩了下頭發,怒罵了句,“高情商的我,怎麽也帶不起這個豬隊友,而且是這麽吝嗇的小家子隊友”。

憤怒擡眸間,她看見夜店保安隊長,朋克風的艾伯,醉醺醺的湊了過來,“新來的小妞,你拋搖壺的功夫真是了得”

可可白他一眼, “ 謝謝” !

反正,她是超級不喜歡這個保安隊長,夜店裏的舞女還是有點俏的保潔阿姨,沒有一個他不敢占便宜的。

艾伯大概是欺負她是新人,竟然毫無忌憚的將鹹豬手伸向她的胸。

但受過專業體能反應訓練的她,怎麽能這樣輕而易舉被人揩油。

只見,可可猛抽了一口煙,隨後將滾燙的煙蒂按在他手背上。艾伯發出一聲殺豬一樣慘叫後。

又被她一把擒住他肘關節,借力反推,一個完美過肩摔,將艾伯重重摔倒在地上。

惹得一陣歡呼和尖叫,驚的是,一個身材嬌小的妹紙,竟然能放到一個一米九的壯漢,確實讓人群都激動了起來。

艾伯如此吃癟頓時惱火萬分,掄起椅子就像可可砸去。

這時有人及時抓住了托尼的手腕,是店長傑佛裏 ,他身後還跟著個氣勢很強,奇裝異服的綠毛怪。

可可耳麥處電流又響了,是搭檔山姆顫抖不已的聲音,“註意店長身後那個人,危險人物出現了,他就是joker”!

可可再看傑佛裏身後的怪人,朋克風的大金鏈子,大金表,身披一件騷氣十足的皮草。敞開怪,露出誘人的線條的肌肉。

這種搭配果然神經不太正常吧。

joker還梳了個倒背頭,不知道抹了多少層發蠟,綠色的頭發油光鋥亮,估計蒼蠅飛上去都會打幾個滾。

蒼白的五官立體很精致,顏值絕對是個超帥的反派,

額頭紋著damaged(毀滅),抹的漆黑的眼窩,一雙滅世的眼眸,如幽幽螢火浮動。

他的太陽穴有個★左眼下方有個J ,那個J據說是殺死二代羅賓托德時,為了紀念而紋上的。

joker大概是飆車輸掉了,或者是賭錢輸了,或是和蝙蝠俠的游戲不太愉快,總之看上去此刻非常不爽,一副兇神惡煞想殺人的表情。

他不耐煩的搖動了一下脖子,語調輕浮冰冷的說,

“噢~我的大本營什麽時候上演了摔跤這麽又蠢又暴力的節目”!

隨後兩個人被叫進了辦公室,“談話”

艾伯看見小醜有些怒意,立馬去抱大腿,“老板,這個小妞很狂,她想砸場子”!

可可見勢,立馬裝作一副無辜,又無腦的樣子,“老板,我也是您的職工啊,是他先伸手摸我的……”

艾伯,“她先的勾引我”~

小醜用圓金屬頭手杖,敲了敲艾伯的頭,“我最擅長處理糾紛!你們兩個打一架,死的擡出去,多簡單又公平”~

艾伯有些膽怯,“boss我明顯打不過她”

小醜在身上的槍夾裏拍出兩把槍,拍到了桌子上,“好說,一人一槍,直幹死對方為止,只有一把槍有子彈,哈哈……”

一陣悶悶的笑聲在他喉管裏起伏不斷,十分亢奮,十分瘋狂……十分蛇精病……

可可星眸瀲灩的賣乖,“boss,那還是有人死,還是算了,我道歉好嘛”~

joker審視了她幾秒,輕搖搖頭,不耐煩的將她的頭向後一推,“親愛的,你最好給我繼續,不然我拉出你的腸子打一個漂亮的蝴蝶結,懂了嗎?小馴鹿” 。

這狗比小醜,一點也不懂得憐香惜玉,人家可是女孩子啊,這樣殺傷力十足的賣乖都行不通?可可第一次嘗到竟然還有賣乖擺不平的事。

不過joke本來就是個陰晴不定的神經病,勘察地形那幾天,她看見每天都有屍體被運出來,有男有女有員工,想想也不乏有一兩個曾惹怒他的員工。

在哥譚,每年報失蹤的人口那麽多,小醜這惡棍底殺過多少人呢?

沒辦法因為這裏就是哥譚,這個混賬就是joker,而且人口失蹤這是警察局的範圍。

但此刻想繼續在這混下去,追查炸|彈的下落,完成任務,這戲還得演下去。

兩把槍擺在桌面上,可可和艾伯總會有一個人選到有子彈的,頓時無從下手。

而外強中幹的艾伯早就緊張的汗流浹背。

joker突然沖艾伯使了個眼神,艾伯看見小醜用暗示他,讓他選左邊那一把。

艾伯內心一陣感激的竊喜,他就知道老板雖然有時候神經兮兮,歸根結底還是偏向他的,於是摸起那把槍,對準可可,氣勢滿滿的說,

“ 抱歉了! 小妞”!

可可捂上耳朵,真的感覺死神來了,但有一種直覺,她死不了。

果然,槍幾聲“哢嚓”之後,槍膛裏並沒有子彈。

艾伯頓時明白自己被小醜耍了,老板這次要幫這個帶鹿角的小妞。

“那到我嘍”!可可笑的花枝搖曳,隨後舉起槍對準艾伯的頭,故意裝的很認真說,“ 我可不會客氣了,真的會開槍哦”~

艾伯跪在地上一臉怕死的懦弱模樣,同時這個粗狂大漢竟然哭了。

小醜雙手搭在沙發上正笑的得意,他期待殺戮現場。

可可知道她這把槍,裏面肯定是有子彈的,小醜現在是想看她殺人,或許這個鬧劇必須有一個人死?

但任務和人命當然人命重要,生命只有一次,生命不可覆制,作為公職人員任何時候都要維護公民安全,就像條件反射一般,毋庸置疑。

幾十秒後,她收起槍,“算了,還是我滾蛋吧,我這就收拾東西走,我道歉”~

小醜深邃的眼眸,帶了不滿,有些怒意在燃燒,他握緊金色圓頭手杖,用力砸了砸桌子,“ 做人要講誠信,願賭服輸,Coco你得的做點什麽,作為老板,我已經夠公平了,可千萬別讓我失望”!

很明顯joker不同意這麽做,而且他就是不嫌事大,時時刻刻想看好玩刺激的事,他兩個人必須死一個,他才甘心,但總有兩全折中的方法。

可可想了想,“哦~做點什麽”?她又笑了笑對艾伯說,“ 那……跪下叫個姑奶奶就算了”

艾伯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,“小姑奶奶!”

可可清脆的回道,“ 是我,乖孫子,我瞬間覺得我的人生資歷滿格了”!

小醜慵懶的將胳膊搭在卡座上,原本暴戾的面容,竟然笑了,露出一嘴銀色的大鋼牙,“哈哈哈哈哈!真有你的”!

可可又畢恭畢敬的問,“這樣可以嗎?老板”

joker笑完,打了下響指,是在呼喚人,店長傑佛裏立馬上前聽聽吩咐,

他問傑佛裏,“這個帶馴鹿角的家夥,什麽時候來的”?

傑佛裏回答,“三天前老板,還沒過試用期,你看今天這事,要把她開除嗎”?

“讓我想想……”小醜意思的想了幾秒,又對可可說,“如果想通過試用期,那我要對你進行終極考驗!你準備好了嗎”?

可可深呼一口氣,拍了拍胸口,“好了”!

joker張開雙臂,擁抱一切的姿態興奮的說,“為了慶祝超人的死,明天我要舉辦一場party!嘉賓入場音樂,你覺得《歡樂頌》合適?還是《嗶嗶巴士》合適?”

可可覺得對付joker,只要不走尋常思維就好了。

她回道,“歡樂頌太俗,嗶嗶巴士才是您的風格不是嗎”?

“你被錄取了”!

可可九十度鞠躬,“謝謝老板,我會努力的,”~

“好姑娘”小醜說完,還在她耳朵上捏了一下,很用力的一下。

她的臉卻刷的一下紅了。

看了她的表情,joker覺得非常好玩,又靠近她,左右打量,像打量獵物一樣,在她耳邊輕聲說,“ 別以為這些小把戲,就能成功糊弄到我 !”

可可額頭滲出了冷汗,“什……什麽”?

joker把那紋了笑臉的手,惡作劇一般捂在她嘴上,讓她的面容瞬間變得滑稽又搞笑,她聽見joker低沈的說,

“我在你眸中看到了驚恐,和偽裝,害怕了嗎……”

可可什麽也沒說,硬著頭皮,走出了辦公室,只覺得和joker說話感覺像被狼舔了,直到回到吧臺還渾身發毛。

她對耳麥另一端的山姆講,“我怎麽覺得joker知道我的身份了……他知道的我的名字”?

山姆此刻早已撤退出幾裏地了,“ 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得保重Coco,我要撤去對面冰激淩店,我們隨時聯絡……”

可可,“……”

——

joker辦公室是金碧輝煌的歐式風格,卻又以鬼牌爆閃圖案為背景,的奇葩混搭搭配。

店長傑佛裏正清理,老板桌子上的血跡,和一只被徒手挖出來,放在盤子裏的眼球,這眼球是艾伯的。

雖然可可用小惡作劇化解了沖突,救了艾伯一命,但joker並沒有放過他,因為他討厭一切比他放肆更愛出風頭的人。

傑佛裏將血跡全部清理幹凈,意外的老板桌子上竟然有一本書,綠皮金邊的設計,文藝氣十足。

雖然joker經常西裝革履,企圖以紳士的外貌,來稍微掩蓋一下自己的惡行,但本性確實腐爛惡劣,他這種暴戾和情緒不穩的神經質,竟然有心思研究作品?

於是好奇驅使的傑佛裏端詳起了那本書,《心理罪》作者,可可.福克斯 (1995——)

作者簡介欄,寫了她的事跡,法律系高材生,還曾在新澤西協助過破案,夢想是加入FBI除暴安良,為法律為公民服務。

另附一張作者照片,圖像裏,她身後的月季開的正燦爛,女孩微微側著頭,側顏很俊秀,其肩長發,恣意的披在肩上,一身米白長裙坐在公園的椅子上,白皙手腕搭在椅子扶手上,一副歲月靜好的模樣。

這本書非常有意思,全是她分析的美國犯罪高手們的心理。

比如她寫到企鵝人的政治之路,企圖當市長來覆蓋自己醜惡的本性,謎語人愛德華.尼格 道貌岸然,並自負的以為每人比他聰明。

joker待定,她會另起一本叫《瘋狂論》。

傑佛裏看到這裏突然明白了,這小妞八成是個反恐探員或者警察,並且好大的膽子敢在太歲頭上動土,在哥譚來招惹小醜這樣的人物。

而且joker因為是她的讀者,估計早就知道她的身份了。

他覺得可可要倒黴了,因為試圖接近小醜的人,無論是探員還是警務人員,被識破後,不是被毒死,就是被刀剜死了。

joker今天故意偏袒,估計又把她鎖定了,畢竟一個剛入職警察行業的青澀笨鳥,比那些老套路的警察好玩多了。

真不知道她會是什麽下場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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